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及我省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作情況的報告
文章來源:貴州人大 發布時間:2024年02月21日 瀏覽量:52次 打印本頁 關閉 【字體:大 中 小】
——2023年11月28日在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
貴州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楊三可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現將2023年度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及我省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今年以來,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堅持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力抓好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優良生態環境優勢持續鞏固提升,綠色低碳轉型步伐加快,持續厚植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
一、全省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
(一)全省環境狀況。今年1—9月,全省大氣和水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優良,位居全國前列。9個中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98.7%、高出全國平均水平6.7個百分點,88個縣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98.8%;全省119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99.2%、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2.1個百分點,247個地表水省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98%;主要河流出境斷面水質優良率100%,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
(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2023年國家下達我省生態環境有關指標共9項。1—9月,5項環境質量指標中4項達到國家下達目標要求,其中,中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7%(目標98.8%)、細顆粒物(PM2.5)濃度達22微克/立方米(目標22.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比率為0%(目標0%)、國考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為99.2%(目標98.3%)、劣Ⅴ類水體比例為0%(目標0%);4項減排指標已提前完成3項,其中,氮氧化物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1.415萬噸(目標0.702萬噸)、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0.293萬噸(目標0.27萬噸)、氨氮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0.142萬噸(目標0.096萬噸),化學需氧量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1.492萬噸,預計年底可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
(一)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一是高位推進強部署。結合開展主題教育,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和對貴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省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主題教育讀書班的重要內容,開展專題學習研討。堅持“第一議題”抓學習、“第一遵循”抓貫徹、“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實,今年以來,多次召開省政府黨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有關專題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聽取污染防治攻堅、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等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舉辦全省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專題研討班,持續增強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以上率下抓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率先垂范,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職責,徐麟書記、炳軍省長多次到赤水河、烏江、松桃等一線,就白酒污染、磷污染和錳污染等重點問題整改情況開展調研督導,統籌協調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省政府分管副省長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并帶隊開展調研督導,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印發實施《關于推動職能部門進一步做好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履行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一崗雙責”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三是嚴格考核壓責任。開展市縣推動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考核和省直單位環境治理專項評價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將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目標任務以及新國發2號文件、省政府工作報告等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任務,作為2023年度環境治理專項評價的重要內容,優化完善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指標體系,壓緊壓實各方責任。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抓大氣污染防治。開展中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管控“一對一”精準幫扶指導,強化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聯防聯控。持續推進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對10家水泥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對19家涉VOCs企業開展綜合治理,排查發現的174個問題整改完成158個。加強移動源污染治理,累計完成柴油車路檢路查1650輛(次)、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抽測897臺(次)、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監督性檢測991家。率先在全國開展重點區域降塵考核,強化建筑施工達標排放監管。二是抓水污染防治。開展水生態保護修復攻堅行動,實施草海生態系統全要素調查及精準診斷項目。